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小区只有地下停车,以及小区只有地下停车场没买车位不让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吗
- 2、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 3、安置小区不让使用地上停车位,只让租赁地下停车位合法吗?
- 4、小区地下停车场归谁所有
- 5、您好,请问一下:我们小区没有地面停车位,只有负一层的地下停车位
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吗
不一定。小区地下车位不一定是公共车位,一般情况下小区里面常见的车位有三种:公共车位、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
法律分析:小区地下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共用的附属设施,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属于依法享有的共用停车设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如果地下停车场经过面积分摊了,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如果在房产证里的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小区内的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是归车库的购买者拥有。此类地下停车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的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
法律分析:停车位的归属,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
安置小区不让使用地上停车位,只让租赁地下停车位合法吗?
不合法,小区地上的停车位和公共场合属于全体业主,并不属于开发商和物业,物业没有权利出租或者出售小区内部的地上车位,即使是出租或者出售,所得利润也应该是平分给小区全体业主,物业自己把车位租给是不合法的。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管理、使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的方式约定。
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否合法,需要看业主委员会是否授权给了物业公司。
但是如果地面通道窄,或者影响其他业主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允许把车停在小区地面的。小区停车位售卖情况是怎样?根据《 物权 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 物业 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合法的物业的这种行为就属于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他们的这种行为也是非常不妥当的,而且也不利于小区安保方面的防控造成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小区,物业也应该针对这种行为进行赔礼道歉,还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小区地下停车场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如果地下停车场经过面积分摊了,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如果在房产证里的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停车位的归属,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
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
法律分析:小区内的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是归车库的购买者拥有。此类地下停车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的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
您好,请问一下:我们小区没有地面停车位,只有负一层的地下停车位
1、不合法,小区地上的停车位和公共场合属于全体业主,并不属于开发商和物业,物业没有权利出租或者出售小区内部的地上车位,即使是出租或者出售,所得利润也应该是平分给小区全体业主,物业自己把车位租给是不合法的。
2、您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公用道路、绿地归共有,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设置的停车位,应该归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3、小区的地面车位该如何分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只规定了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
4、你好,物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物业需要对负一楼的停车位进行管理,部分没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也是有权利通行的,没有停车位或者停车位在地面的业主走负一楼势必会造成物业管理的负担。建议和物业沟通协商处理。
关于小区只有地下停车和小区只有地下停车场没买车位不让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